(照片封面實在不知道選什麼,來選文定戴戒好了)

客戶不回簽合約是否就可以退訂?

相信很多服務業都遇過這樣的狀況,客人會自己認為沒有回簽合約,到時是否可以跟業者要求退訂?答案是不行喔!!這是在民法說的。

給予方便是希望服務雙方愉快

饅頭爸在與預約的客人互動時,常常會看到客人沒有回簽合約給我們,說真的我不想把規矩訂那麼死,很多客人很忙碌可以理解,所以給予很多彈性,不去一直逼著客人立馬回合約給我們,因為心想做服務自己不會出狀況,現場服務都準時的盡心盡力完成,所以把我該提供的提供給客人,讓客戶得到該有的保障就算是階段性任務完成。

也因為不去催客戶回合約的關係,就偶爾遇到一些案例,通常案例都是要取消服務,然後想要求退定金,在溝通中會提到說,他們當初沒有回簽合約,不算是正式預約,是否可以退訂?人客啊~千萬不要這樣想,定金是無法退還的喔

民法248條和249條

饅頭爸這邊在網路上搜尋一下給各位參考

民法第248 條規定:「訂約當事人之一方,由他方受有定金時,推定其契約成立」

民法第249 條規定,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,適用下列之規定:
一、契約履行時,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。
二、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,致不能履行時,定金不得請求返還。
三、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,致不能履行時,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。
四、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,致不能履行時,定金應返還之。

何謂契約成立?

來說說如何算是契約成立,很多客人以為合約才算是契約成立,不是這樣的喔!!客人在跟業者溝通時,只要使用Email、LINE、Facebook或一些通訊軟體等等,在文字上雙方有達成預約的確定且付了定金,這樣就是契約成立了。比方說:寫了我要預約或我已經付定金的文字,這都算是證據了。你日後想反悔取消服務,業者也無法退訂金給你,若業者肯退訂給你,是很佛心的。

團隊預約前的告知

1. 團隊的所有價格網頁裡,都有明顯的註明不退定、不轉讓、不更新。
2. 在團隊提供匯款資料時,同時也從Email註明『注意:收到定金及確認檔期後,視同契約生效。
團隊希望可以專心在服務上和減少行政事務上不必要的浪費,因此,一直以來都有做以上告知的動作。遇到真心喜歡團隊們的客人,才會讓服務更加分,喜歡會讓服務者的熱情更昇華~~是吧!!

期望同理心

結婚好日一年中本來就不多,大家有看新聞嗎?2018年才40多天結婚好日(假日),2019年還變成了3開頭。有時客人的取消服務,在你們看來也許只是定金的損失,但以婚禮人的角度來看,因為你的取消而無法再補上案子,這天廠商就要放假了。

客戶可有想過,在你預約和取消預約的期間中,我們損失了多少可能會接到案子的機會,以顧生活的角度來看,定金不是我們要賺取的最後費用啊,我們要賺取的是當日的服務費。

有時遇到一些狀況,像是取消服務的時間太接近服務日期,要找到客人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,因為新人們該找的廠商,大多找好了,如果你的價位還是高端的,機會則是更渺茫。此刻只能自我安慰說,可以放假也不錯!!!(謎之音:拜託!!誰想要放假啊)。

像是很接近服務時間才被取消,合約上有載明是需要付違約金的,但說真的做這行,有真正落實賠償違約的有多少?有時也要看看客戶的原因。總之婚禮服務業不好混,客戶也希望多一點同理心。

不過我相信說到利益,大家都會以自己有利的方向去想,只能期許大家多多換位思考,日後把對的觀念正確地教導下一代,這樣台灣才會慢慢改變,先從自己以身作則為開始吧,最後才會獲得你想要的生活。

因為偶爾都會遇到這種狀況,這種事處理起來又很麻煩,又很費時,乾脆來寫一篇文章說明,算是一篇勸世文。希望大家都是成年人了,自己要為自己決定負責,預約是真心的想預約,這樣服務才會皆大歡喜。

 

關於婚攝饅頭爸

婚攝饅頭爸,職業婚攝,破千場的婚禮現場拍攝經驗,每場婚攝都當成唯一一場來看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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